本标准规定了手洗餐具用洗涤剂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翰、贮存等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由表面活性剂和助剂等配方生产的手洗价具用洗涤剂(以下简称“餐具洗涤剂,)。
餐具洗涤剂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%.具体检测项目如下:
感官指标
1 外观:液体产品不分层,无悬浮物或沉淀。粉状产品均匀无杂质,不结块.
.2 气味:不得有其他异味,加香产品应符合规定香型。
.3 稳定性(液体产品)于一3℃一一10℃的冰箱中放A24h,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结晶,无沉淀;(40士1)℃的保温箱中放置24h,取出立即观察不分层,不混浊,且不改变气味。
理化指标
餐具洗涤剂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
4.试脸方法
1 外观
取样品在非阳光直射条件下,按指标要求,凭感觉器官观察辨别。
.2 气味:感官检验。
.3 总活性物含量的测定
在一般情况下,餐具洗涤剂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按QB1994-1994中5.3.1方法一“乙醇萃取法”测定。当餐具洗涤剂产品配方中含有不完全溶于乙醉的表面活性剂组分时,则按“三抓甲烷萃取法”侧定。若产品配方中含有尿素,乙醇萃取法的总活性物含量应将尿素扣除.三氛甲烷萃取法则应对定量后的萃取物进行尿素侧定并给予扣除。
.3.1 方法一乙醉萃取法,按QB 1994-1994中5.3. 1规定进行。
3.2 方法二三抓甲烷萃取法,按附录A中A1规定进行。
尿素含量测定按附录A中A2规定进行。
.4 pH的测定,按GB/T 6368的规定进行.
5 去污力的评价,按附录B规定进行。
.6 荧光增白剂的限量试验,按附录C规定进行。
.7 甲醉含量的测定(对于液体产品)
.8 甲醛含量的测定(对于液体产品)
.9 砷的测定
10 重金属限量试验